本系研究所依據EAC規範的研究所學生在畢業時所應具備的核心能力,經過嚴謹的規劃及討論流程,訂定出適時適地的學生核心能力,以作為教學與課程規劃的重要指標,希望研究生在畢業時皆能具備該五項學生核心能力。本研究所訂定之的五項學生核心能力與EAC核心能力的關聯表,列於表G.3-1-1。在核心能力的訂定上,我們亦充分考慮本系研究所教育目標與學生核心能力指標的關聯性,並透過相關規劃成員設計,及全系所教師參與討論而建構成形,此部份的關聯對應呈現於表G.3-2-1。從縱向觀察的交叉比對,每一項學生核心能力都至少與EAC 核心能力有八項相關。而從橫向的比對,亦可發現至少有三項交集。基本上我們深信本研究所設定並期望培養學生所具備的核心能力完全符合了EAC 核心能力上的要求。

為能落實並持續檢討修正所有的教學、輔導與規劃措施,我們針對所有的課程,在規劃課程綱要的階段,須留意並強調學生核心能力的指標性意義。教師在擬定課程綱要與單元主題時,能夠考慮到課程階段性內容與各項核心能力的關聯性,如表G.4-1-6(G.4-6頁)所示。在本研究所設定之基本核心能力訴求下,本所畢業的學生大都能夠在工程的理論與技術上具備足與外界競爭的能力,並能夠在遵循工程倫理的前提下,促進協調整合及開發創新的智能,以達到培養具國際視野及電機專業人才。除了基礎課程的傳授及專題課程的輔佐訓練外,本研究所更訂定了五大養成方向,分別是(1)專業理論課程的傳授;(2) 專業技術的訓練;(3)群組專案能力的培養;(4) 獨立思考創新與競爭潛力的誘發;及(5)英語學程及國際交流的推展,希望所有的教學、指導及專業輔導措施都能夠依此五大方向逐步落實。從表G.3-1-2所歸納之學生核心能力養成方法各別的內容描述可看出,依循其精神按部就班執行基本教學、研究與服務職責的話,本所設定的五項基本學生核心能力將可具體而微地達成。
在前述所設定的各項核心能力養成方法及能力的落實上,本所必須透過持續的追蹤,才能夠對所設定的方式隨時檢討並加以改進。而本所在推動認證的過程中,對於在校學生亦積極地宣導,讓學生們也能充分了解核心能力的指標意義與重要性。為能持續檢討並修正各項措施的實質成效,我們針對畢業生、畢業系友及業界進行問卷調查,並依據問卷調查的反映意見檢討修正。本所虛心接受反映之意見並持續審慎檢討與修訂作法,希望能提供學生名實相符的教學與輔導成效。有關於畢業生核心能力的養成成效及教育目標問卷調查的結果,可以由圖G.3-1-1及圖G.3-1-2清楚地看出,在核心能力養成部份,皆能大部份完成本系所訂之要求。

G.3.2 畢業生核心能力與教育目標的關聯性
本系所訂定的畢業生核心力與教育目標的關聯性如表G.3-2-1所示,也顯示本系所培育之研究生核心能力能滿足本系所訂定之教育目標。每學年依據畢業生之歷年成績及本系課程與學生核心能力比對結果,我們可以發現自103學年度至107學年度之畢業生之修課評量結果比對本系學生核心能力及教育目標皆能達到80分以上,其歷屆畢業生核心能力評量結果請參考表G.3-2-2所示。

G.3.3 透過畢業生問卷調查評量畢業生核心能力之結果
本研究所每年針對畢業生問卷調查了解畢業生核心能力之結果,自103學年度起之統計結果如圖G.3-1-1所示,顯示畢業生大部分皆能達成本系核心能力。而綜觀本系研究生之論文清單, 也皆能符合本系研究生之教育目標與學生核心能力之範疇。